| 关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供电服务和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作的通知 | 省电力公司,各市、县供电公司,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 随着天气逐渐走低,江苏用电负荷快速增长,今冬明春电力高质量供应将面临挑战。做好今冬明春供电服务和202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作,关系到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确保今冬明春供电优质服务和“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用上电、好用电、用好电,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全力做好今冬明春供电服务和“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和供电服务工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电供热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全省各级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保供各项工作部署,强化民生用能供给保障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供电服务和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自觉,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供电服务和“两节”期间人民满意用电工作,牢记“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理念,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用上电、用好电、好用电,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吉祥、舒心的新春佳节,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今冬明春,江苏预计迎来阶段性低温天气,低温寒潮或将频发,若遇持续性极寒天气,供电缺口可能进一步扩大,部分地区电力保供压力持续增大。全省各级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要超前谋划、精心安排,将今冬明春供电服务和“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组织协调,制定保电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满足电力用户和人民群众用电需求。 三、优化运行方式,做好预警防范。一要进一步完善有序用电和需求侧响应方案,严格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规定,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在启动有序用电和需求侧响应方案时,要按规定时限履行事前告知义务,确保重要用户和居民用户的正常用电。二要认真梳理近年来迎峰度冬和“两节”期间用电负荷情况和薄弱环节,开展迎峰度冬和“两节”期间负荷预测,对可能存在电力缺口的地区,要合理引导用户自主调整生产、控制负荷,有效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及广大用户生活生产用电。三要加强农村配电网运行维护,特别是省内气温较低、电网较为薄弱的苏北农村地区,加大负荷可能大幅增长地区的线路、设施等薄弱环节巡查力度,对可能发生过载的电力设备建立预警档案,做好预警防范措施,及时补漏消缺,提前开展重载变压器改造,确保稳定供电。四要完善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停电检修计划,加大带电作业力度,积极开展故障停电到户预判分析,实施主动抢修,减少设备故障停电,保障可靠供电。 四、加强优质服务,完善工作措施。一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供电服务窗口要落实各项措施,为广大电力用户和春节返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用电服务。二要畅通网上办电和网上缴费各类渠道,在满足电力用户迎峰度冬和“两节”期间办电和缴费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少电力用户到营业厅办电次数,“两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对非恶意欠费的居民用户实施欠费停电。三要全力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抗病毒类药品以及防疫物资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正常生产用电,主动对接企业了解用电需求,对业扩新报装企业、电力增容单位办电实施“一企一策”,落实各项保电举措。 四要密切关注物业弃管小区、临时用电小区和合表小区等居民小区的电力供应与服务,全力做好节前新建居住区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装表接电工作,确保新建居配工程按时送电。五是加强“两节”期间故障报修、投诉处理的全程跟踪和督促力度,及时抢修各类故障,最大限度减少居民停电次数、时间和事件。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超前预判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正常供电的情况,主动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公共信息平台等渠道正面发声,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做好宣传引导预案,有效防患于未然,确保社会预期稳定,同时加强权威信息发布,组织专家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宣传沟通和处置。三要针对防疫政策调整后可能将出现返乡人员较多的情况,要采取有力措施,发放用电须知,引导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合理用电,控制好用电负荷,防止因集中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设备、严重超负荷造成跳闸停电,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用电。 六、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送。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各级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认真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要严格落实迎峰度冬期间有序用电和“两节”期间居民用电情况报送工作,如发生有序用电、较大范围居民停限电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省电力公司及事件发生所在地市供电公司以及增量配电网企业应第一时间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报告。对12398能源监管热线转办或95598服务热线反映的用电短缺、故障报修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坚持特事特办,安排专人处理。其中2023年1月21日(除夕)16点至22点执行信息小时报告制度,省电力公司要每小时汇总报送全省电网故障情况、95598投诉情况、居民用电停限电和抢修情况;1月22日至1月27日执行信息日报告制度,省电力公司每晚19:00前汇总上述信息按时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稽查处);春节后省电力公司要对全省“两节”保电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22年2月4日前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能源监管办联系人及电话:燕丽娜,025-83115283,13776641881。 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根据各地电力负荷变化和12398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情况,选取部分地区对今冬明春供电服务和“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作开展现场督查。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各设区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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